香水和化妆品销售或进口到欧亚联盟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所、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坦)制造商、生产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等必须遵守海关联盟TR CU 009/2011 技术法规的强制性管制。本技术法规确立了化妆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最基本要求。符合TR CU 009/2011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可以签发EAC符合性声明或者SGR国家注册证
关于机械和设备安全的在欧亚联盟执行的法规是TR CU 010/2011这是海关联盟/欧亚联盟签发的一份技术法规要求,包含在海关联盟成员国制造和其他国家进口商到欧亚联盟市场区域销售的特定类别(机器、机器等)设备的安全性要求清单。其监管的主要领域是设备的生产,使用与某些风险等级或应用行业场所的特殊性相关。 该法规是强制性的。